医疗卫生信息化是支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有效举措。为更好地支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贯彻落实 《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2009-2012)》(京政发[2009]19号),提升首都医疗卫生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改善社会公众就医环境,方 便市民就医,特提出北京市医疗卫生信息化服务提升计划。
一、 总体目标和实施原则
(一)总体目标
到2012年,全市二、三级医院基本实现患者就诊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全市医疗卫生信息化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二、三级医院实现预约挂号、医保费用实时结算、银行卡支付结算,患者就诊流程明显减化,就诊服务明显方便,排队时间明显缩短。人性化的医疗卫生 服务网站、电话服务热线、医院自助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家庭医生、市民实现在线查询居民个人健康信息。远程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得到推广应用,就近就医、居家保健逐步实现。
(二)实施原则
1.以人为本,方便就医。始终坚持以满足群众的医疗卫生信息服务需求为目标,规划和实施我市医疗卫生信息化项目,使广大群众在就医过程中享受到信息化带来的实惠。
2.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建立市区(县)两级统筹协调和建设机制,集约建设,协同共享,避免盲目投资、资源浪费和信息孤岛。
3.政府引导,医院实施。政府组织制定医疗卫生信息化规划和目标,制定相关政策、规范、标准,各级医疗机构是实施主体,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
4.多方筹资,合力建设。政府应加强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信息化的投入力度,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大对单位内部的信息化投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二、主要任务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水平,北京市将加大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力度,重点实施措施如下。
(一) 全面改善卫生信息化网络环境,提升医疗卫生信息化服务支撑水平。合理规划并建立全市安全、可靠的卫生信息网络体系,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农村卫生 室实现网络接入。全面提升卫生信息网络宽带接入水平,到2012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互联网接入带宽达到100M,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接入带宽不低于 20M。
(二) 构建市区两级中心数据库,夯实医疗卫生信息化的数据基础。逐步建立以执法相对人、卫生人力资源、居民健康档案等主题数据库为核心内容的全市统一标准的市区两级协同共享的卫生数据中心,为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众了解相关信息提供数据保障,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健康服务过程中的信息调阅和共享打下基础。
(三) 逐步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规范、统一就诊卡。实现本市医保患者就诊费用实时报销,支持实名就诊信息上报、预约挂号等服务功能。
(四) 改善居民就医支付环境,实现医院刷卡支付无障碍。在医院普遍设置银行ATM自助终端机,方便市民取现付款;逐步扩大银行卡结算窗口的覆盖范围,简化结算流 程,提升结算效率。
(五) 各级医院要按照《北京地区医院信息系统基础设施运行与管理规范》,加强日常维护,保障系统和设备的稳定运行,全面提升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水平。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医生诊疗环节的辅助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信息资源管理,满足卫生管理部门对门急诊信息采集的统一标准要求。
(六) 以面向病人服务为目标,规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网站和服务热线标准,建设卫生保健综合服务网站群和门户网站,实现门户网站与12320公共卫生综合服务热线 呼叫系统的整合,提供包括“寻医问药、健康咨询、预约挂号、检查结果查询、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等内容的“一站式”信息服务导引。加大便民信息公开力度,增加网站互动性,为患者提供便捷的多渠道信息服务。
(七) 推进远程医疗服务,提高面向农村基层的医疗服务质量。通过医学影像诊断和会诊中心、病理会诊中心的建设,三级医院和对口的远郊区县区域医疗中心及其成员医院逐步实现医学影像、病理检验结果的共享,提高远郊区县区域医疗中心的诊断水平和医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