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医保管理部门(CMS)精算部资深经济学家蔡立明对DIP的评价是:“大数据病种分值付费是前瞻性支付的初级版,而DRG可认为是前瞻性付费的高级版。初级版可能存在一些瑕疵,所以需要辩证地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这些问题和挑战。”这里所谈的瑕疵大概主要就是DIP对分级诊疗并不能产生积极的作用,除此之外,DIP另一个不容忽视的缺陷就是诱导医疗(physician induced demand for medical care)。
奥巴马时期,美国白宫医疗改革经济学专家组“The Economic Case for Health Care Reform”曾经指出:在美国大概有近30%的医疗支出是不必要的,占GDP的5%,这部分医疗服务即便不提供也不会对医疗质量造成影响。因此诱导医疗在医保支付中并不是一个小问题,而是一个大问题。当三甲医院通过DIP扩充分组,使自己拥有独享的分组产品之后,这些产品就成了激励诱导医疗的土壤,医院往往会设置绩效考核指标激励医生增加这些利润丰厚产品的产量。而患者对于自己是否应该接受这些高价格的技术治疗完全没有判断力,医保也没有和医生对等的专业知识对这种情况进行监管。